一是积极筹措救助资金。县财政专项支出由原来的60万元增加到100万元,加上县慈善总会和省里补助资金,人均医疗可救助资金达7元。二是及时调整医疗救助政策。“五保三无”对象实行“零起点”救助,对交通、工伤事故以及第三者原因造成伤害的,从一律不予救助改为可视情救助。三是加大对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救助力度。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精神病人住院医治,入院后可凭医院证明先行救助2000元,出院后再按自负金额视情救助30-50%”。四是确保医疗救助公正公平。设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帐,大病医疗救助经申请审批后,救助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对象。并完善了相应的监督制度,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救助对象、救助金额等情况通过张榜公布或新闻媒体等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自2004年实施“大病医疗救助”以来,共救助困难群众857人次,发放救助金219.24万元,为山区群众撑起了一张“防护网”,有效提高了百姓的“抗大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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