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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督查力量。县委县政府督查室配备了专职主任,配齐督查人员,抓好作风建设等工作督查;县纪委抽调5名同志组成作风建设督查组,与聘请的机关效能与行风监督员一起,共同参与对作风建设的督查。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为了能“对症下药”,有的放矢,突出督查重点,我们专门召开机关效能与行风监督员和两办主任、各层次乡镇干部的座谈会,就我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如何改进工作作风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重点抓好县委(2004)37号《关于进一步整顿机关工作作风的若干意见》及县委(2006)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两个文件的“回头看”,针对两个文件精神设计了“磐安县‘作风建设年’自查及问卷调查表”,进行摸底调查,以确保第二阶段的工作实效。 三是多形式设置监督载体。如设立监督电话,通过信息简报、督查通报等形式,定期通报活动进展、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总结典型,推动面上工作的深入开展。已刊发简报11期,督查通报1期。如我们对7个未及时上报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乡镇、部门,进行了督查通报。这期通报振动很大,尤其是对一把手,原来有的一把手认为作风建设年只是走形式,没料到会动真格。现在这7个单位都及时进行了整改。
来源:金华廉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