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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物价局建立《廉政执法反馈单》制度
转自:宣教室 时间:2007年9月4日15:5

 在价格行政执法中,检查人员到被检查单位检查时,将《廉政执法反馈单》和检查通知书一并交被检查单位,并说明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完结后,由被检查单位对检查人员在执法检查中的工作态度、文明执法及廉政情况进行评议,评议意见通过《廉政执法反馈单》回执直接反馈给县发改局纪检组。   
(编辑:党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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