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向来是反腐斗争的重中之重,“以权谋私”,“以权换钱”之风久吹不息。其中领导干部收受“三礼”问题尤为突出,群众对此深恶痛绝。中纪委《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中纪发[2001]6号)第二条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得收受单位或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为深入治理“三礼问题”,2001年磐安县纪委设立了“581”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专用银行帐户(简称“581”帐户,开户行:工商银行磐安县支行,帐号:94002490382939),自该帐户设立以来,每年都有领导干部拒收的礼金汇入该帐户,为深入治理“三礼问题”,建立惩防腐败长效机制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根据《2008年金华市党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金纪办[2008]7号)要求,要加大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并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在此,县纪委、监察局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从我做起,从拒收一张礼券、一张礼卡做起,未能退回的交到“581”帐户,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廉洁自律,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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