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中共中央组织部希望通过部分党员以党费形式自愿捐款,转送地震灾区捐款用于抗震救灾的号召,根据省、市、县有关通知精神,县纪委监察局的党员干部踊跃交纳“特殊党费”,县委副书记、县纪委胡正明带头交纳“特殊党费”1000元,交纳500元以上的有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卢金彪、县纪委副书记斯维仁、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黄华成、县纪委正局级调研员周华香、县纪委效能室主任金贞东、县纪委副局级纪检员陈志维。
县纪委党员干部人人都交纳了“特殊党费”,共计8000元,已由县纪委党支部统一交至县委组织部。
县纪委党支部